防靜電工作服不是一穿永逸的,穿用不當及經過多次洗滌后,其導靜電功能可能會降低,不能滿足安全要求,因此,在穿用和保管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服裝應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一般不使用襯里。必須使用襯里時,襯里的露出不應超過全部服裝內面面積的20%。
(2)應根據不同場所、不同加工對象的靜電敏感度,選用不同等級的防靜電布料和防靜電工作服。
(3)禁止在防靜電工作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屬物件。
(4)不準在操作靜電敏感產品的現場穿上或脫去工作服(應在指定的更衣室進行更)。工作服的鈕扣應全部扣好,盡量不使其處于接近脫衣的狀態。
(5)工作服的洗滌應盡量采用簡易方法進行,機洗、手洗均可,水溫在30-600℃,應避免使工作服受到較強的機械和化學操作的洗滌,浸泡時間不宜超過3h。
(6)熨燙與普通棉織物、滌棉織物相同,在40℃以上,85℃以下溫度均可,印花部位不能用熨斗直接整燙。
(7)批量購回的防靜電工作服在穿用前應隨機選出數件檢測帶電量。穿用一定時期后,特別是穿用者脫衣時有電擊感時要進行復測。
(8)穿用防靜電服時,必須與GB 4385中規定的防靜電鞋配套穿用。穿用防靜電鞋、導電鞋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是防靜電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導電地面。此外,在穿用過程中,一般不超過200h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
(9)防靜電工作服必須嚴格按照勞保用品使用周期進行更換,以免其防靜電的功能經多次洗滌后減弱,不能滿足要求。具體要求為:首次配置為每人春秋裝2套、夏裝2套、冬裝1套、夏裝鞋l雙、冬裝鞋1雙、夏帽2頂和秋帽2頂。更換防靜電工作服及工作鞋為:春秋裝每2年更換l套、夏裝每年更換1套、冬裝每4年更換1套、夏裝鞋每年更換1雙、夏帽每年更換1頂。
市紡織生產的防靜電工作服的款式以連體服為主,面料以全棉、滌棉、棉錦為主。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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