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物前處理:采用環保工藝是必然發展方向
編者按:REACH法規即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已經于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2008年6月1日開始預注冊。按照這一新的體系要求,歐盟方面將于2012年前分階段完成所有相關化學品的注冊、評估和認可。立法過程中,還引入了在產品上標明“此產品符合REACH要求”的動議。對印染行業來說,產品要進入歐盟市場,印染加工所采用的染化料應有所選擇,應根據REACH的要求采用相應的工藝技術,應對REACH的染整技術原則應是盡量減少
織物上的化學物質含量、避免使用含SVHC的染化料,盡量采用無APEO前處理和柔軟整理、無鹵漂白、環保染料染色、無PFOS/PFOA功能整理等工藝技術。
針對REACH法規,前處理工藝應突出三點:一是選用環保助劑、采用環保生產工藝(無APEO前處理、無鹵漂白等);二是盡量采用酶處理;三是重視織物上殘留助劑的水洗,尤其是絲光后的水洗。
織物前處理除了應重視成品PH值外,還應努力減少織物上殘留的助劑。歐盟2002/371/EC規定,限用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APEO)等7種表面活性劑及其制劑。2003/53/EC規定進入歐盟的紡織品和服裝都需提供APEO檢測的有效證明,APEO在化學品中的允許限量<0.1%(1000mg/kg)。APEO在我國大量用于各種精練劑、凈洗劑的生產,如凈洗劑105、凈洗劑LD、826凈洗劑、1050凈洗劑、表面活性劑812等。而受禁的EDTA和DTPA則用于制造氧漂穩定劑,如雙氧水穩定劑C-75。凈洗劑LS中還含有致癌芳香胺一鄰氨基苯甲醚,這是迄今為止在生產和使用中的染整助劑中惟一發現含有致癌芳香胺的助劑,這是由其生產原料轉化所致。
對于不含7種限用表面活性劑等有害化學品的前處理助劑,在我國可以找到替代品,如環保型精練劑ZS-95、精練劑KC301、螯合劑S、雙氧水穩定劑CJ201等。精練劑ZS-95是一種棉織物用高性能低泡精練劑,可在48h內完全降解,可耐堿到150g/l,不含APEO和磷,適用堿氧一浴冷漂工藝、汽蒸工藝和短流程前處理。雙氧水穩定劑CJ201是由糖類化合物和羧酸類化合物的共聚物組成,具有優異的螯合性、生物降解性、耐堿性和較大的活化能,100℃內不分解。實踐表明,采用含有APEO的前處理助劑,應用傳統的連續式染整加工工藝,只要印染后整理中采用無APEO助劑(如柔軟劑等),印染制成品中的APEO含量一般低于100 mg/kg,這雖然符合歐盟的限用要求,但仍要履行通告消費者的義務。無APEO前處理工藝的應用是必然發展方向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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